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

来源:建环学院综合办 责编: 李东瑞 作者: 杨明 发布时间:2024-11-01 浏览量:297
各二级学院、学校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桂教科研〔2024〕12号)文件要求,我校现决定开展2025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工作。本次课题申报是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自治区“双一流”建设,提升我校教师的科学研究能力,促进我校科研成果转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2025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旨在助推高校科研队伍建设的启动型、引导性项目,主要支持符合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覆盖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1.项目面向我校中青年教师,项目组应具有合理的研究团队。
2.项目负责人须是项目承担高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人员。
3.项目负责人的年龄要求:本科院校人员不超过40周岁,既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项目负责人每人限报1项牵头项目,累计参与项目不超过3项。
(二)研究期限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三)其他条件
1.目前承担有1项(含)省部级以上在研科研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本年度此项目申报。
2.承担1项或参与3项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在研或到期未结题的教师,不得以项目负责人参加本年度此项目申报。
3.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本项目。
4.教研、教改、课改、思政、学工和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5.连续两年(指2023、2024年度)申请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5年度申报资格。
6.此前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本项目。
7.按照北艺科研发[2021]2号文《北海艺术设计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第八点自治区科研项目已结题,项目负责人自结题当年起未来两年内不能再次申报同类型自治区科研项目。因此,原则上自2023结项以来的主持人不得申报2025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
三 、项目名额及经费
(一)我校限报30项。
(二)项目经费由我校统筹安排。凡经过教育厅评审后公布立项的项目,我校确保安排相应的项目研究经费,其中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类项目每项1万元(含管理费)。
(三)项目经费预算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要求,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合理编制方案,并按规定统筹安排使用。科研处、财务处将根据我校项目管理制度,对项目遴选推荐、经费管理和规范使用做好监督工作。
四 、项目申报程序
(一)2025年中青年项目,有意向申报的老师须填写选题征集汇总表(附件1),由各部门、学院审查后汇总盖章于11月5日前提交至科研处319办公室,如未填报征集汇总表,将不予进入后续申报流程。
(二)11月5日-11月6日科研处联合人事处对申报资格进行筛查,并进行校内公示,组织召开中青年课题申报培训会。
(三)11月6日-11月20日通过公示的申报人填写申报材料(附件3-6),并将已有的研究基础材料准备好,如:组员与课题相关的论文、课题等;还需对成员是否有中青年账号进行核查(参加过中青年课题的老师都有)。
(四)11月21日-11月27日,科研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盲审。
(五)11月28日-12月2日科研处对通过评审的申报项目进行公示,期间组织主持人填报系统,公示通过后于12月2日推送 教育厅。
五、提交材料说明
请各部门、学院科研联络员将申报材料于11月20日15:00前提交,具体材料如下:
电子版申报书、论证活页、摘要及汇总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BeiyikYC@126.com。
纸质版申报书、论证活页、摘要、汇总表及承诺书一式两份提交至科研处319办公室。
六 、其他说明
本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结束后,教育厅不再专门组织项目立项工作,不专门下发通知公布立项名单。以后将由我校校级科研项目完成结题后,由科研处组织评审后限项推荐项目至教育厅,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并公布优秀项目名单,项目视为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
未尽事宜,请联系:聂明丽,183-7797-7350;刘晓娜,156-7696-6810。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科研处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