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学院开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专题学习会议

来源:书法学院院办 责编: 孟丹 作者: 田梦琴 发布时间:2024-12-30 浏览量:215

本次专题学习会议上,书法学院学工办主任李家琪深入分析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修订的原因、重要意义、主要内容以及高校应关注的问题。此次修订明确了立德树人要求,健全了学籍管理制度。推动了建立灵活学习制度,服务学生创新创业。强化了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促进学生自我管理。加强了程序建设,完善了处分和申诉制度。

随后,书法学院学工办主任李家琪带领全体教职工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文件精神,对文件进行了详细的解读,解读内容包括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学籍管理、考核与成绩记载、转专业与转学、休学与复学、退学、奖励与处分等。

会议最后,书法学院学工办主任李家琪对此次会议进行了总结,此次专题学习会议的圆满召开,不仅增强了全体学生管理团队对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的理解,也为构建更加高效和谐的学生管理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未来,书法学院将始终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持续探索与实践,努力开创学生管理工作的崭新局面。(田梦琴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