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单位:
近期多地发生火灾和极端案事件,严重影响社会安全稳定。为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紧压实安全责任
各部门、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对广大师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针对期末、寒假前后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以更加有力、更有针对性的举措把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到管理末梢、岗位人头,强化放假前安全警示教育,扎实做好保安全、防风险、护稳定各项工作,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各项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各部门、单位要加强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隐患排查治理,引导师生员工冬季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坚决防范校园火灾事故发生。寒假前夕要认真组织本级安全隐患自查,能整改的立即整改,无法自行整改的要及时报学校相关部门帮助整改。
(一)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对宿舍、教学楼、图书馆、办公楼、食堂、超市、菜鸟驿站等人员密集和重点场所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消防设施缺失和损坏、占堵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被封堵锁闭、宿舍门窗设置铁栅栏和广告牌影响逃生救援、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夹芯彩钢板房违规住人、电线破损老化、排油烟道积油、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隐患问题,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治理。对校园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进行排查,严查“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行为,整治乱停乱放、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突出问题,确保电动自行车不进楼入户、不违规充电、不停放在楼梯间。
(三)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紧盯管道井封堵不严、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等重点问题,加强隐患问题整改。落实高层建筑落实消防设施专业维保和消防控制室持证值班制度,提升消防管理水平。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日常排查巡查,组织清理公共区域易燃可燃物品。
(四)持续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排查整治食堂、校园经营性餐饮店“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灶”“问题环境”等燃气安全隐患以及醇基燃料使用安全问题,严查违规使用醇基燃料、油烟管道清洗不及时不彻底、违规动火动焊等问题,督促严格落实火源、气源安全防范措施,突出整治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使用不合格连接软管、连接软管超过2米、软管私接“三通”、软管穿越墙体、使用可调节出口压力的调压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未规范安装使用、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消防设施不足等问题隐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确保安全、规范用气、用油。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加强师生食品安全意识教育,特别教育引导师生不去购买长沙路无证摊贩售卖食品。组织对学校食堂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食堂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留样、食品添加剂使用等是否规范,餐具清洗、消毒、保洁以及防蝇、防鼠、防尘、防虫等设施设备运行和维护是否正常,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上岗培训等情况是否落实到位。对校园内其他餐饮、食品经营店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原料受污染、禁售品、三无产品、过期变质产品等情况。
四、强化集体活动管理
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西方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期间大型文娱、集会以及其他学生自发活动的安全管理,适当控制活动规模,制定安全预案,要落实安全管理人员,提前对活动地点进行实地考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落实应急防范措施和安全教育,提醒师生遵守集体活动纪律,加强人流动态监控和疏导,严防拥挤、踩踏、坍塌等伤亡事故,确保节假日期间欢乐祥和。
五、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素养
各部门、单位要把握岁末年初事故规律特点,持续开展消防、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发挥志愿者和各类宣传阵地、媒体平台作用,大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火灾自救逃生、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等知识和“一盔一带”交通安全提醒。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和超市、快递点等校内商户做好寒假期间防火“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
六、规范校园安全管理
要加强宿舍管理,落实夜间定期查寝制度,维护好学生宿舍夜间秩序,严防出现影响他人休息的情况,坚决防止寒假前夕发生醉酒滋事、打砸烧等报复他人或学校行为。加强校门口管理,落实校外人员入校登记查验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进入校园,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加强安保人员培训管理,熟练掌握技能和熟悉岗位要求,加大重点部位和场所巡逻密度。适时组织人员开展消防、防暴恐等应急处突预案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请各部门、单位于2025年1月15日前将本部门、单位落实情况发送至保卫处邮箱:byaw2020@126.com。未尽事宜,请联系保卫处冯海波,联系电话:138-7791-1110。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