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授权申请工作的通知

来源:文学院教务办 责编: 郭建威 发布时间:2025-10-24 浏览量:13

各二级学院:

根据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桂学位〔2022〕6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22〕7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授权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新增本科专业和经教育部同意调整学位授予门类的本科专业(含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

二、申请材料及要求

(一)仔细阅读附件1、附件4及附件5,填写《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2,以下简称“《简况表》”)。《简况表》封面的填写参考教育部批复文(附件6),“师资结构”“专业带头人”等模块的填写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士学位授权审核标准》(附件5,以下简称“《审核标准》”)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附件3)

(三)准备好有关专业建设、师资队伍、人才培养、教学条件、质量保障以及其他学校认为应当提供作为审核支撑证明的材料备查(无需提交,供专家实地考察时查阅),具体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士学位授权审核标准》(附件5)有关二级指标准备。

二、上报要求及时间

    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专业,请于2025年11月20日前按以上要求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联系人:禤丽敏,联系电话:13907792630。

    

附件:1.自治区学位委员会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

壮族自治区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22〕7号)

2.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

4.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桂学位〔2022〕6号)

5.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士学位授权审核标准》的通知(桂学位〔2022〕5号)

    6.教育部关于公布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的通知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教务处

2025年10月23日